大良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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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我省一级响应期间,请市民朋友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如果到公共场所务必戴口罩,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广大市民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配合做好医学观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关部门将对所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执行隔离医学观察,不配合者公安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停止人群聚集性活动。在我省一级响应期间,公安部门将对群众活动予以管制。集市、花市、集会、展会、法会、大型宗教活动等一切群众聚集活动取消;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电影院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室外景区、公园等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好做全面清洁消毒。

  三、自觉配合做好涉湖北人员排查工作。自1月23日起湖北省抵(返)达大良的人员,请主动到所在社区(村)行政服务站或酒店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管理,14天内自我隔离观察,避免外出;市民朋友如发现有湖北抵(返)大良的人员,可将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或派出所报告;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通知湖北籍(特别是武汉)已返乡过年的员工,暂时不要回大良;原计划接待湖北居住人员的,应劝吁对方取消行程。

  四、加强交通卫生检疫。所有汽车客运站、码头、城轨站等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的出入人员必须配合检测体温。

  五、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单位应保障商品供应,不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市民朋友应做到不造谣、不传谣。

  特此通告。


  大良街道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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