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五区2021年居民医保申报已进入尾声,其中高明区已于11月10日结束申报,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11月13日结束申报,三水区将于11月20日结束申报!根据安排,税务部门将于11月下旬起扣缴参保费用,请广大参保人于2020年11月20日前在缴费银行账户存足金额以备扣缴。若因余额不足扣费失败,将视同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2021年度缴费标准如下图:
参保对象
以下人员可在保险年度中途参加基本医保:新生儿、中途停止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市外医保)的本市户籍和港澳台居民参保人(含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新迁入本市居住港澳台居民、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
缴费标准
中途参保的,保费按本年度全年标准一次性缴纳。
办理时间
中途参保人员须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超过90天的当年度内不予受理参保(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新生儿、中途停止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市外医保)的本市户籍和港澳台居民参保人(含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新迁入本市居住港澳台居民、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符合参保条件之日的界定标准:
①中途停止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市外医保)的本市户籍、港澳台居民参保人(含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为办理停保的次月1日,或领取期限届满的次月1日;
②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为《居民户口簿》记录的户籍迁入之日;新迁入本市居住港澳台居民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记录的签发之日;
③刑满释放人员为《释放通知书》的释放之日;
④退役士兵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的发证之日;
⑤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为转学就读之日;
⑥新生儿为出生之日。
生效时间
1.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和以居民身份中途参保的特殊人群(新生儿除外)成功缴费的,从缴费达账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个人账户待遇除外)。参保人或其单位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自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2.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加基本医保的,缴费达账后,从其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普通门诊除外),按规定由统筹基金予以报销。
现在大家都了解清楚了吗?赶紧收藏起来哦!如果您对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757-12345咨询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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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潘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