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网君从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顺德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和建设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将大力扶持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
《办法》适用于顺德建设或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园,突出“集聚产业、培育市场、服务人才”的核心功能定位,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设立”的原则,具有定位明确,重点突出、标准明确,设置科学、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等政策特点。
对于辖区内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区民政人社局将提供一系列扶持政策的支撑,如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一次性建园奖励,有引进龙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人力资源活动补贴,有服务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奖补等。
根据《办法》显示,每引进一家机构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机构排名不同,按年度考核发放不同的扶持资金。如国家行业内100强的,给予运营机构一次性5万元扶持;属于国家业内50强的,给予运营机构一次性10万元扶持;属于国家业内前10强的,给予运营机构一次性15万元扶持;属于世界500强的,给予运营机构一次性20万元扶持。
运营机构引进的入园机构年度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的,每新增1家,给予运营机构一次性10万元扶持(该扶持按年度发放);当园区建设发展规模壮大,获得省级、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称号,每提升一个发展层次,分别一次性给予运营机构100万元扶持。
此外,《办法》也对入园机构按项目进行扶持,包括租金补贴、经济贡献补贴和活动补贴。
租金补贴。对入园机构实行租金补贴,机构在入驻园区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可根据自身实际如实申请租金补贴。经评估核准后,对其核准面积按每平方米不超过55元补贴,每家入园机构原则上每年补贴面积最高500平方米,超出部分不享受租金补贴。对入园机构前两年补贴100%租金,后两年补贴50%的租金。
经济贡献补贴。从入园机构进驻园区当年开始,对年度经济贡献达100万元(含)以上的机构,给予入园机构20万元财政扶持。
活动补贴:对在顺德区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人力资源专题活动(含展会、论坛、学术会议、研讨会等)的入园机构,分别按照活动费用的30%、25%和15%的标准给予扶持:其中组织国际性活动给予最高80万元补贴;组织全国性活动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组织全省性或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性活动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
区民政人社局表示,《办法》的制定有利于大力推动顺德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升工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和优化人才配置的重要作用,为实体经济结构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钟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