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扶持办法》的通知》(顺经发〔2021〕1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扶持资金扶持奖励资格核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扶持对象
此次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扶持资金的扶持对象为2020年首次从小微企业升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根据预算安排给予15万元资金补助(以区统计局提供的统计名录为准,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核定原则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向所在镇街经发办提出资格核定申请,申请企业需完成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注册。
三、资格核定材料
(一)《佛山市顺德区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扶持资金资格核定申请表》(附件2);
(二)营业执照,若企业曾变更名称,须同时提供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均要求加盖企业公章,资格核定申请表电子版发镇(街道)经发办邮箱。
四、资格核定流程
(一)企业将资格核定材料交由各镇(街道)经发办,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下午17:30(镇街经发办联系电话及邮箱:大良29938245,dlgongyeke@126.com;容桂28381607,rghejj@shun.gov.cn;伦教27720059,ljjcj_gyk@163.com;勒流25533389,317915481@qq.com;陈村23833331,435658869@qq.com;北滘26332102,865830432@qq.com;乐从28331168,852038485@qq.com;龙江23888729,363284321@qq.com;杏坛27388239,1540999645@qq.com;均安25388273,1305388208@qq.com)。
(三)各镇(街道)经发办汇总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进行资料复核,并在企业资格核定申请表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相关材料于2021年11月19日下班前报送至佛山市顺德区经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邮箱:sdsmecn@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镇(街道)经发办认真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请,做好资格核定指导工作。
(二)请各企业务必于截止时间前按时提交纸质材料到各镇(街道)经发办,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核定资格,不再接受申请。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21年11月12日
(联系人:李洋,联系电话:22331369,13827737870;联系人:黄建廷,联系电话:22330073,13902420249)
下载附件:
附件2.佛山市顺德区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扶持资金资格核定申请表.doc
附件3.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扶持办法》的通知.PDF
编辑:陈琴琴
来源:顺德经济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