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从市监所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辖区内某家具用品公司销售的枕头,网店宣传页面中标有“治疗颈椎疾病等功效”的广告内容,涉嫌存在虚假广告宣传。
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家具用品公司网店的交易快照中网页标题标有“治疗枕头颈椎病专用圆枕头护颈椎防打呼噜枕护脖子富贵包保健枕”的宣传内容,所售卖的枕头商品详情中含有“骨科专家推荐、颈椎酸痛、曲度变直、头痛头晕、手指麻木、颈肩部头痛”等宣传内容。对以上产品宣传中所列功效,公司无法在限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后根据公司法人供述,该产品仅为普通枕头,并无治疗功效,也非保健产品及医疗类产品,之所以使用以上广告宣传内容是利用消费者关注产品质量和档次的心理,让消费者误以为所售卖产品品质优于普通枕头,从而吸引消费者购买。该家具用品公司涉嫌存在虚假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
乐从市监所已依法责令该家具用品公司对上述广告进行整改处理,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下一步,乐从市监所将持续关注辖区内各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为市民营造诚信、合法的消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氛围。在此也建议各位消费者,通过线上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时,如遇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热线进行举报,共同维护乐从电商市场的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普法宣传:该企业在产品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进行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属于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的其它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行为。
编辑:贞华
通讯员:蔡敏媛、许杜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