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乱助力“碧玉工程”!伦教依法拔除乱堆放“钉子户”

近日,伦教街道熹涌村永安路某住户门前的“杂物堆”成了周边居民的“心病”——大量废旧家具、砖块、纸箱等杂物随意堆放,形成蚊媒孳生黑点,引发周边群众多次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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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守护公共环境。


针对该问题,伦教爱卫队网格队员曾多次上门劝告其自行清理,耐心说明杂物堆积对环境卫生和疫情防控的影响,但该住户拒不配合,杂物堆问题迟迟未解决。


为营造法治氛围,助力“碧玉工程”落地见效,8月20日上午,伦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果断介入,执法人员抵达现场后,先对违法堆放的杂物进行全方位拍照取证,详细记录堆放面积、物品类型等,随后当场制作执法笔录,并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执法人员还现场向住户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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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前,大量杂物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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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后,现场环境干净整洁。


严格执法之余,执法人员更注重情感疏导。考虑到近期疫情防控需求,执法人员结合其他地区因环境卫生差、蚊虫传播导致全家感染的真实案例,耐心解释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一番情理兼具的沟通,让原本抵触的住户逐渐转变态度。


当天中午,该住户主动致电执法人员,表示将于下午立即自行清理杂物,并积极配合其他黑点整治工作。经傍晚复查,该处黑点已基本清理完毕。


接下来,伦教街道将继续通过普法宣传、以法促改,强化群众守法意识,推动城乡环境长治久立。


■法律链接


违反条款:《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装饰、装修、举办活动等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征得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堆放的物料应当整齐,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不得遮盖路标、街牌。占用期满后,应当立即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处罚依据:《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或者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编辑:李素芳

通讯员:伦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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