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勒流一五金厂超标排放废水被重罚10万元


近期,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勒流监督管理所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聚焦涉水企业排污监管重点,精准发力、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查处了一宗典型废水超标排放案件。



案件回顾


侥幸心理不可有,超标排放代价高



位于勒流街道的某五金加工厂,主要从事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勒流生态环境所在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生产过程中的表面处理废水(除油废水、清洗废水)经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但现场委托检测的结果显示,该厂排放的废水中磷酸盐浓度2.52mg/L,超过1.0mg/L的排放限值1.5倍,属于典型的环境违法行为。


严查严处


违法事实确凿,依法予以重罚



经调查取证,该厂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之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由裁量权规定,勒流生态环境所对该厂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警示

环保红线不可触碰,守法经营方为正道


10万元的高额罚款,不仅是对违法企业的严厉惩戒,更是对全街道涉水企业的一次强烈警示:


1.法律红线不可逾越:任何无视环保法律法规、心存侥幸、超标排放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不要以为偶尔超标“无伤大雅”,环保执法利剑高悬,一旦查实,绝不姑息。


2.主体责任必须落实:企业是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环保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任何重生产、轻环保,甚至闲置、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的行为,都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


3.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运维台账记录情况、排放口规范化情况,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达标排放。


希望广大企业切实增强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环保义务,共同守护勒流的绿水青山。生态环境所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日常巡查、夜间突击、在线监控等多种方式,对企业实行全天候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恶意违法、屡教不改的,将依法处罚,绝不手软!



编辑:陈琴琴

来源:勒流生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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